近日,在甘肃省消费者协会举办“年份白酒”消费大家谈专题活动上,来自工商、食药监、酿酒工业协会、酒类同业协会等部门和兰州大学、甘肃农业大学的专家、学者,以及律师、消费者、酒类企业代表等针对“年份白酒”标注的相关问题与会人员发表了各自观点和意见。
消费者代表吴幼基在活动中讲到,他说现在有些酒厂建厂不过几年,但市场上却出现该厂5年、8年、甚至10年、15年的陈酿,这能说是对消费者诚信吗?欺骗、误导消费者,既失信于消费者,也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。他认为目前“年份白酒”存在三种情况,一是可能是完全的“年份酒”;二是拿“年份酒”与当年酒相混而成的“年份酒”;三是纯属造假的“年份酒”。他建议国家有关部门一要制定国内“年份白酒”的标准,年份基酒的比例多少按标准标注清楚;二要加强对白酒广告宣传的审查,依法加大对虚假酒类广告的查处力度;三要建立酒类品牌审查员制度,重视消费者的投诉;四要加大对违法生产经营企业的处罚力度,确保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;五要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诚信经营理念,不能一味盲目追随市场的不良风气。
消费者代表彭军提出,如果全国白酒行业目前没有关于“年份白酒”的统一标准,甘肃省白酒企业和行业协会是否可以率先拟定一个行业标准,逐步推广至全国,让消费者真正明白“年份白酒”的含义,同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,严厉打击虚假广告宣传。
白酒生产企业的代表在活动上讲到:白酒行业之所以生产年份酒,完全是为了发掘市场需求。所谓的年份酒,是企业从生产到贮藏或窖池的年限,表达酒是陈酿的意思,还蕴含着历史、文化的含义。现在企业推出星级、品级、年份系列产品,是对酒产品的品质和价格定位,也是在包装上进行区别,是企业的一种营销手段和策略,是为营销服务。现在白酒生产企业门槛较低,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和食品安全许可证,就可以进行生产,或者贴牌生产、销售,甚至假冒标注年份,造成市场混乱。有些小酒厂肆意仿冒品牌酒厂产品,给正规企业利益带来较大损害。由于国内目前没有关于年份白酒的认定标准和相应的管控措施,目前年份酒的过度开发及其市场价格定位,给企业后期开发新产品带来困难。
食品安全专家杨富民教授指出,目前对酒类年份的各种科学检测方法互有优缺点。但从技术上来讲,酒类年份是可以检测的。在目前国内标准尚未出台之际,甘肃省行业协会可以考虑率先推出一个地方标准,诚信第一,1年就1年,3年就3年,讲诚信、促规范,做强甘肃酒类企业,做强白酒市场。年份酒的国际标准是很明确的,“年”指的就是酒的储存年份。但我国白酒领域引进这一概念后,有些企业用储存时间来表示年份,有些企业用窖龄来表示年份,还有一些企业用基酒的时间来表示年份,市场缺乏统一的标准,有些混乱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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