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西汾酒销售公司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,召回原因系上述两个月内生产的黄盖汾内有黑色漂浮物。但据另一位负责兑奖的工作人员介绍,上述产品只是在更换新的塑料瓶盖生产线时,操作不慎导致瓶盖松动,顾客在反映有泄漏的情况后宣布召回。
但就在昨日下午,记者在太原市几家超市、商店走访时,仍在一大型连锁超市内,买到了生产日期为2012年3月21日批次为77154588的53度黄盖汾。对此,上述销售公司人士称,如买到召回月份内生产的黄盖汾,可联系公司位于山西汾阳市的总部协调处理。
召回原因说法不一
此次召回的疑有质量问题产品,是汾酒旗下众多品牌中的53度黄盖汾,该产品属于高度酒品,销售区域也以山西境内为主。
据一从事白酒行业多年的人士介绍,53度黄盖汾此前一直使用的是铝制瓶盖。今年初,该产品换为目前市场上流通的塑料制的瓶盖。据其介绍,与铝制瓶盖相比,塑料瓶盖在打开后,更易于保存,也美观。为了市场推广,汾酒在瓶盖上贴了刮奖贴,购买者可得到3元、20元不等的现金奖励。
尽管距离召回时间已经过去两个多月,但当记者就此事向汾酒方面求证时,却得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答案。
“确实有召回一事,但对酒品没有任何影响,只是在跟换生产线后,部分产品的瓶盖有松动的情况发生,有顾客投诉后公司决定召回于3月份生产的部分产品,涉及产品大概有几百箱。”该公司负责瓶盖兑奖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。或许是因为接到不少类似的投诉电话,该人士甚至直接问道,“你说你是什么意思吧,要达到什么样的目的才行?”
但当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询问山西汾酒太原办事处销售科的人员时,却得到了截然不同的回答:“召回事件大概是在6月初,涉及的产品是3、4月期间生产的,疑因是在跟换新的瓶盖生产线后,过滤用的活性炭流入酒中。导致部分白酒内有黑色漂浮物和白色浑浊物体。”
两位人士也均称,酒内的漂浮物对人体无害。
产品仍有销售
针对本次发生在两个月前的召回事件,目前汾酒集体团管理层还没有做出官方的说明和澄清。同时经过调查发现,汾酒集团所谓的召回也并没有全部落实。
据悉,本批产品销售的范围以山西境内为主。但是“召回令”发出已经两个多月,在市面上还是能够买到3月份汾酒集团生产的“黄盖汾”,在太原的大型超市中,该批次的产品都有销售,部分经销商表示,并不知道所谓的召回令。
可见,山西汾酒方面在处理本次召回事件中,抱着无所谓的态度,非常的不严谨。想把问题解决在最小的范围内,影响降到最小,以为事件会冲淡消费者和舆论的关注。所以边召回,边销售。但是东窗事发,被犀利的记者给挖掘了出来。
有分析师认为,一些大的企业在处理质量问题的时候,往往抱着侥幸心理,首先想到的就是把问题控制在内部解决,只在其销售网络内通知召回,即只在销售公司负责铺货的超市卖场等网点宣布召回,零散的销售网点并不涉及。出于影响考虑,也不会对消费者广而告之。但是没有媒体和舆论的监督,最终的效果并不是很好,留下后遗症。反而对企业的品牌造成负面的影响。
这也给企业的危机公关提了个醒,遇到质量问题,故意隐瞒不是办法,真诚、及时的信息沟通才是最关键的。如果开始编造一个谎言,那么后面就会付出上百个谎言的成本来圆谎。




微信客服
微信公众号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