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冤家不聚头(2)

来源:酒旗网  作者:酒小旗   2023-07-22 阅读:342

  西红柿的维生素C含量非常高,每100克西红柿中约含维生素C20~33毫克。黄瓜中的维生素C分解酶可破坏西红柿中的维生素C,使西红柿失去原有的营养价值。

  胡萝卜忌与山楂同食

  山楂和胡萝卜都含有丰富的维生素A和维生素C,但胡萝卜同时还含有维生素C分解酶,会加速维生素C的氧化,破坏维生素C的生理活性,使山楂的营养价值降低,故二者不宜同时食用。

  菠菜忌与瘦肉同食

  菠菜含铜,瘦肉含锌。铜是钙、铁、脂肪代谢所必需的,又是制造红细胞的重要物质之一。如果把它和含锌较高的食物混合食用,则该类食物析出的铜量会减少。

  芹菜忌与黄瓜同食

  黄瓜中含有维生素C分解酶,由于用黄瓜做菜多是生食或凉拌,其中的酶并不失活性,若与芹菜同食,芹菜中的维生素C将会被分解破坏,因而营养价值大大降低。

  芹菜忌与水产品同食

  蚬、蛤蜊、毛蚶、蟹等水产品体内皆含维生素B1分解酶,此酶加热后虽然会失效,但人们在食用水产品时多喜欢生吃,或只用开水烫一烫。这些水产品体内的维生素B1分解酶并未失活性,若与芹菜同食,可将芹菜中的维生素B1全部破坏。但此酶遇酸会减弱其分解能力,所以进食此类水产品应适当加醋。

  芹菜忌与菊花同食

  菊花味甘微苦、性微寒,归肺、肝经。芹菜性凉、味甘辛、无毒,入肺、胃、肝经。两者同食会引起呕吐。

  南瓜忌与虾同食

  虾性温,味甘咸。具有补肾壮阳、健胃补气、祛痰抗癌等功效。而南瓜性寒、味甘,具有下气平喘,清热利痰之功效。两者性味不同,不宜同食。另外,若两者混合配食,由于其成分复杂,会产生一些化学反应,对身体健康有一定的损害。

  海带忌与甘草同食

  海带素有“长寿菜”、“海上蔬菜”、“含碘冠军”的美誉。从其营养价值来看,的确是一种保健长寿食品。但海带和海藻都含有较多的碘,若与甘草同食会发生化学反应,有损身体健康。

  3.水果

  橘子忌与牛奶同食

  牛奶进入胃中,会在蛋白酶与胰蛋白酶的作用下溶解,然后进入小肠才被吸收。如果在喝奶的同时食用含果酸较高的橘子,奶中的蛋白质会与橘子中的果酸和维生素C发生复杂的反应,从而凝固成块,这样就会影响奶中蛋白质和橘子中维生素C的吸收,同时还会出现腹胀、腹痛及腹泻等不适症状,所以二者不可同食。

  李子忌与蜂蜜同食

  《食疗本草》云:“李子不可合雀肉食,合蜜食,损五脏。”李子味甘、性温,对肝脏有益,还可去燥热。蜂蜜可以补中益气、润燥解毒,含多种酶类,若与成分复杂的李子同食,会产生化学反应,从而损害身体健康。

  杨梅忌与牛奶同食

  杨梅含有丰富的果酸,牛奶中含有大量的蛋白质。若两者同时食用,杨梅中的果酸会使牛奶中的蛋白质凝固,影响蛋白质消化吸收。

  杨梅忌与生葱同食

  杨梅有良好的药理作用,它能帮助消化、利尿益肾、去暑解闷。具有养胃健脾、排毒养颜之功效,并能理气活血、抗衰老,提高机体免疫力。祖国传统医学对它亦有很高的评价,李时珍在《本草纲目》中说杨梅“可止渴,和五脏,能涤肠胃,除烦愦恶气”。但杨梅不宜与生葱同食,因为葱中含有具刺激性气味的挥发油。两者同食会引起脏腑不适。

  柿子忌与红薯同食

  柿子不宜与红薯同食。红薯中含有鞣酸和胶质,会刺激胃分泌胃酸,引起烧心等不适感。红薯含“气化酶”,吃后会发生烧心、吐酸水、肚胀排气等现象。如果食用红薯后再进食柿子,会在胃酸的作用下产生沉淀物,沉淀物聚积在一起,会形成不溶于水的胃结石,难以被人体消化、排泄。患有慢性胃炎、胃排空延缓、消化不良等胃动力功能低下者、胃大部分切除者均不宜食用。柿子含糖量较高,故糖尿病人亦不宜食用。

  柿子忌与酒同食

  酒味甘辛、微苦,性大热,有毒。柿子性寒,两者不宜同食。况且饮酒时会大量进食肉类等菜肴,这些食物中的蛋白质与柿子相遇后会形成凝块,难以被人体所吸收,会使人体产生不适感。另外,酒类可刺激肠道分泌,柿子中的鞣酸与胃酸相遇后,易与纤维素结成团,形成柿石。

  葡萄忌与水产品同食

  葡萄不宜与水产品同时食用,在间隔数小时以后再食为宜,以免葡萄中的鞣酸与水产品中的钙质形成难以被人体吸收的物质,影响健康。

  螃蟹忌与石榴同食

  螃蟹与含鞣酸较多的石榴同时食用,不仅会降低其蛋白质的营养价值,还会使螃蟹中的钙质与鞣酸结合成一种新的不易被人体消化的物质,刺激胃肠,出现腹痛、恶心、呕吐等症状。所以石榴不宜与螃蟹等水产品同时食用。

  梨忌与螃蟹同食

  在《饮膳正要》中有“柿梨不可与蟹同食”的说法。梨味甘、微酸,性寒,所以古人说“梨性冷利,多食损人,故俗谓之快果”。同时,在民间有食梨喝开水,可致腹泻之说。由于梨性寒凉,蟹亦冷利,二者同食,伤人肠胃,所以不可同食。

  柿子忌与螃蟹同食

  螃蟹体内含有丰富的蛋白质,与柿子中的鞣酸相结合容易生成沉淀,凝固成不易被消化的物质,因鞣酸具有收敛作用,所以还会抑制消化液的分泌,致使凝固物质滞留在肠道内发酵,使食者出现呕吐、腹胀、腹泻等食物中毒症状。

  香瓜忌与田螺同食

  从食物药性方面分析,田螺大寒,香瓜冷利,并有轻度导泻作用,二者皆属凉性,同食有损肠胃。所以食田螺后不宜马上吃香瓜,更不宜同时食用。

  西瓜忌与羊肉同食

  中医认为,吃羊肉后进食西瓜容易“伤元气”。这是因为羊肉性味甘热,而西瓜性寒,属生冷之品,进食后不仅大大降低了羊肉的温补作用,且有碍脾胃。对于阳虚或脾虚的患者,极易引发脾胃功能失调。因此,吃完羊肉后不宜大量进食西瓜。

  西瓜忌与油果子同食

  西瓜寒凉,过分的寒凉刺激会减弱正常的胃蠕动,影响胃功能,与油果子同食易吐酸水。

  苹果忌与胡萝卜同食

  胡萝卜含有维生素C分解酶,这种物质可以破坏苹果中所含的维生素C,会大大降低苹果中原有的营养价值。

  海味忌与水果同食

  鱼、虾、藻类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和钙类营养物质,如果与含有鞣酸的水果同食,不仅会降低蛋白质的利用率,而且还会使海味中的钙质与鞣酸结合成一种新的,且不易被消化的物质。这种物质会刺激胃,从而引起不适,使人出现肚子痛、呕吐、恶心等症状。

  4.饮品

  白酒忌核桃

  核桃性温、味甘、无毒,有健胃、补血、润肺、养神等功效。《神农本草经》将核桃列为久服轻身益气、延年益寿的良品。唐代孟诜著《食疗本草》中也记述:“吃核桃仁可以开胃,通润血脉,使骨肉细腻。”但核桃性热,多食燥火。白酒亦甘辛火热,两者同食易致血热,严重者可导致咯血、鼻血。

  白酒忌碳酸饮料

  碳酸饮料会加速人体对酒精的吸收,并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,对胃肠、肝、肾等器官均能造成损害,还会刺激胃黏膜而减少胃酸分泌,影响消化酶的产生,导致急性胃肠炎、胃痉挛、胃溃疡、十二指肠溃疡等症。碳酸饮料会加速酒精渗透到中枢神经,致使血压升高,重者会出现昏迷,甚至死亡。

  酒忌姜

  生姜能够排汗散寒、止呕化痰,多用于治疗感冒、呕吐、腹泻、咳喘。但需要注意的是,吃生姜时不要饮酒,因为二者都是温热之性,合用易助火生疮。

  酒忌糖类

  糖类味皆甘,甘生酸,酸生火,饴糖、红糖尤甚。酒类甘辛、大热,两者相配,生热动火,有损身体。另外,在乙醇氧化过程中,形成过剩的还原酶Ⅰ,使三羧酸循环受到抑制,影响了糖代谢,导致血糖上升,既影响糖的吸收,又容易产生糖尿。

  酒忌胡萝卜

  胡萝卜素与酒精在一段时间内同时进入人体,极其容易在肝脏中产生有害人体健康的致病毒素,是诱发各类型肝脏疾病的危险因素。

  酒后忌浓茶

  饮酒后,酒中的乙醇会随着血液循环到肝脏中转化成乙醛,再变成乙酸,然后分解成水和二氧化碳,经胃脏排出体外。而浓茶中的茶碱有利尿作用,促使尚未转化成乙酸的乙醛进入肾脏,造成乙醛对肾脏的损害。另外茶碱能抑制小肠对铁的吸收。

  牛奶煮沸忌加糖

  牛奶中的赖氨酸在高温下能与果糖生成果糖基赖氨酸,这是一种有毒物质,会对人体产生危害。所以,煮牛奶时不要加糖,应待冷却后再加。

  豆浆忌鸡蛋

  早上喝豆浆的时候吃个鸡蛋,或是把鸡蛋打在豆浆里煮,是许多人的饮食习惯。豆浆性味甘平,含植物蛋白、脂肪、碳水化合物、维生素、矿物质等多种营养成分,单独饮用有很强的滋补作用。但其中有一种特殊物质叫胰蛋白酶,与蛋清蛋白相结合会造成营养成分的流失,降低二者的营养价值。

  米汤忌奶粉

  奶粉中含有维生素A,而米汤成分则以淀粉为主,所含的脂肪氧化酶能破坏奶粉中的维生素A。长期用米汤冲奶粉喂孩子,会使孩子生长发育迟缓,抗病能力下降。

  牛奶忌巧克力

  牛奶含丰富的蛋白质和钙,巧克力则含草酸。若二者一起食用,牛奶中的钙就会与巧克力中的草酸结合成一种不溶于水的草酸钙,食用后不但不会被人体吸收,还会发生腹泻、头发干枯等症状,影响生长发育,故二者不宜同食。

  豆浆忌红糖

  有人喜欢在豆浆里加些红糖,认为豆浆加红糖补气补血,其实这不是好习惯。因为豆浆里的蛋白质含量比牛奶还高,而红糖里含有多种有机酸,有机酸与豆浆里的蛋白质结合,易使蛋白质转化为沉淀,不易被人体吸收。这样不仅降低了豆浆的营养价值,还会引起婴幼儿腹胀,消化功能失调,而豆浆加白糖就不会有这种现象。所以,豆浆里最好不要加红糖。

  牛奶忌醋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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