面对焦点——基酒产能与成品酒销量严重不匹配,枝江酒业回应称,枝江酒业从外省购买部分基酒,旗下只有少数低端产品使用食用酒精勾兑。“地理标志产品”保护的“原产地”不断越界,产地其实并不“地道”。
“原产地”白酒并非“当地产”?
2005年7月,我国正式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,指的是产自特定地域,所具有的质量、声誉或其他特性,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。
在地理标志产品名录中,不少白酒榜上有名。我国对于酒类“地理标志产品”的水、酿造过程、生产工艺等的强制性规定严格,细致到“酿造勾调用水需取自某一个泉”,酿造环境必须“雨量充沛、气候温和”等。
近期广受质疑的枝江酒,作为地理标志产品,保护范围为枝江市现辖行政区域,原料须为高粱、小麦、水、谷壳,酿造用水须采用保护范围内的水,小麦必须是地产小麦,酿造窖池必须采用保护区内黄泥垒制而成。
然而,随着销量猛增,不少酒企遇到基酒产能不足问题,因此选择在外地购买基酒,有的甚至用食用酒精勾兑,“半成品”生产的白酒模糊着“地理标志”。
查询公开资料和企业年报可以发现,有些拥有“地理标志产品”标签的白酒企业每年采购食用酒精超过几万吨,有些半年采购额就高达五千万元。例如,2012年,古井贡酒在其半年报中披露,花费四千余万元采购食用酒精,跌入舆论漩涡。古井贡酒方面最后承认,低端酒使用食用酒精勾兑,这是业内普遍做法。
“从其他地方买的酒精,勾兑出白酒,产地还能标注‘古井’吗?”上海酿酒专业协会秘书长吴建华说,如果一瓶酒上原料里标注了酒精,或者酿造过程实际上是用酒精勾兑的,却又同时标注了“地理标志产品”,肯定是“问题产品”。
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春彦认为,不仅是“酒精勾兑”,还有“外购基酒”,都明显不符合“地理标志产品”的国标。如果仍然标注“原产地”,就涉嫌违规宣传、误导消费者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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